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钥匙没到手采暖费照交?

http://www.bjfcw.com/news/2004/ 2007-4-28 12:47:54 打印】 【关闭
“刚买的新房,今年还没入住,为啥还要收供暖费?”因为一纸“入住通知书”,田女士多等3个多月也没拿到钥匙。即使错过了采暖期,她还不得不为采暖费“埋单”。
  没享受供暖也付费
  田女士2006年初在皇姑区国奥现代城买了一套房子,按照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,这套房子将在12月31日交付,并且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收房。
  “快到12月底时,我接到物业公司的一个电话,要我31日收房。”田女士当时就糊涂了,不是说好书面通知的吗,怎么改成电话了,她告诉对方,不见书面通知她不会去收房的,对方也表示会尽快给她邮寄入住通知书。
  可这一等就是3个多月,不仅书面通知没等来,田女士还错过了采暖期。眼瞅着开春准备装修了,田女士“固执”不下去了,她来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办公室。
  “对方开口就让我交2000元采暖费,我都没拿钥匙,这暖是给谁供的?”田女士很不理解,她告诉记者,对方表示采暖费已经由开发商垫付了,田女士家也确实供暖了,是她自己没来拿钥匙,应该交这笔钱。
  供热办:只能双方协商
  “这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政策。”皇姑区供热办主任许文平告诉记者,新房没入住时,到底该由谁来承担采暖费,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说法,一般只能靠业主和开发商自己协商解决。
  许主任说,新房交付后,通常由开发商垫付采暖费,业主收房后把再把费用交上,当年不想供暖的,需要提前到负责的供热公司报停。他认为,田女士家的房子,因为没拿到钥匙,甚至房子都还不属于自己的,不存在报停的问题,采暖费纠纷应该由双方协商来解决。
  许主任同时提醒业主们,如果当年采暖期不想供暖,应该在十一之前就到供热公司报停,以免日后发生纠纷。
  律师说法 
  这钱不用交
  “这位业主不应该交纳这笔费用。”隆安律师事务所的高金律师认为,田女士家的房子没拿成钥匙,是因为开发商没按照合同约定,把入住通知书以书面形式给业主,对方先违反了《合同法》的约定,违约在先。
  高律师说,根据相关规定,物业费、供暖费收取应从业主入住时间起开始计算,“她没入住,当然不同承担这笔费用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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