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媒体报道,最近上海一批涉地官员被查,如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、上海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陈士杰,都曾是市政府主管房地产部门的高官,退休后又担任与房地产相关的行业协会或学会负责人,在许多房地产项目中扮演土地中介角色。据调查,在近年的土地官员下海热中,下海官员成为开发商竞相追逐的目标,并由此结成了一张“土地关系网”。
虽说刚离开工作岗位,关系还是老关系,老下属、老同事、老朋友,一张张熟面孔,都手握资源权力,自己赋闲在家,往日前呼后拥一日间纷纷远去。难得有开发商热情相邀,诱惑啊!金钱层面的、心理层面的、关系层面的,一层层的网套过来,余热也就这样发挥起来了,但又有多少土地爷转眼成了“泥菩萨”,从下海变成了“过河”,余热没灿烂多久,反倒晚节不保,于是栽了。
笔者搜索了一下相关材料,看到有数据说,从1996年到2003年底,全国共有90万公务员进行了工作岗位交流,有3万余名公务员进行了任职回避。但涉及离任回避的报道还是比较少的,有限的内容也主要集中在公、检、法系统,对其他一些权力部门的约束并不太多。
在职的管理、约束制度完善了,有人便开始寻求新的灰色地带;下海官员、退休人士的余热往往就带有这种灰色,利益获取时,较为隐蔽,而且回报的方式也精心伪装,不是明晃晃的现金交易,而是用聘用、回扣、中介费等形式支付,因当事人也没有了公职,往往能顺利规避查处的风险,安全系数较高,隐蔽性很强。
人性在面对诱惑时,经常是脆弱的、不坚定的、动摇的,尽管历史上标榜出了那样多的仁人志士、那样多具有高尚情操的人,但更多未被历史标榜的人,更容易利字当头、利令智昏,把众多利益、众多权利维系在个人的道德品质上,那基础是非常脆弱的。好的制度让坏人无从作恶;不完善的制度,让越轨者轻易地占到便宜,让守规则的人通过对比容易产生不平衡之感。
其实,我国在该方面是有一些规定的,公务员的离任回避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,《公务员法》对公务员离职从业作了严格的回避规定:不管公务员退休还是其他的原因离开公务员队伍以后,领导成员在三年内,其他公务员在两年内,不得从事与原来掌管的权力、分管的业务有直接关系的营利活动。
在目前这种新的形式下,如何进一步完善离职官员从业限制与职业回避制度,如何划分好政府部门与相应协会的关系,如何切实监控到离职官员的具体行为,如何让一些官员退休后,不掉入灰色的陷阱,应该是相关部门思考的问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