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搜索 会员中心 注册 贷款 电子地图 注销
房产资讯
新房速递
二手房
房屋租赁
家居装潢
房产人才
房产社区
位置:首页 >> 房产资讯 >> 购房指南 >> 新闻正文
如何抵制售楼处种种诱惑? 购房了解售楼处的花样

http://www.syfun.com/news/2004/ 2004-9-29 17:52:25 打印】 【关闭
住他们话柄的机会都丧失了。

     所以,如果你有一些知识和经验,在售楼处的时候,也最好不要多做声,而是让销售人员们自己去说,你的不表态会使他们的介绍越来越详细,在这个听的过程中,你不仅要做记录,而且要在心中与自己的条件仔细核对。

     “未经许可,请勿拍照”

     这种告示有一个很正经的理由:怕创意被人抄了去加以克隆。听起来有理,细一想又觉得这说法不大站的住脚,如果人家真的想抄你设计的话,不用相机也能学得八九不离十。

     笔者认为,去看房就应该带上相机。尤其是对有精装修的项目。因为有一条相关的法律约束——“住宅实际情况应与装修标准一致”。你拿着相机去看房并不是为了合影留念,而是“立存此照,以观后效”,把样板间的装修中所使用的产品品牌,所有材料进行完全记录。以备日后有用。

     不仅要有照相机,还要有录音机。因为在这个过程中,销售人员所做出的承诺,都可以作为记录,作为以后合同签定的备案资料。

     “这种房型不多了!”

     言外之意是“再不买就没有了!”有些时候,开发商可能利用客户之间的竞争态势(心态)促使客户“紧急”下定,有得有失,还要你自己掂量。

     这种情况下,千万不要心急,急必出错。你是根本不会清楚销售的真实情况的,你所听到的只是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。
 
     来源:中国房地产报    

此新闻共有31 2 3

页面功能 【发送给好友】 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窗口 编辑: 作者:文/曲博


·相关链接
  • 购房知识:读懂商品房术语
  • 与房屋交易有关的税费规定
  • 房产投资谨防“位置”陷阱 如何挑选房产的位置
  • 置业前景分析:投资二手房、小户型究竟谁合算
  • 贷款买房究竟应该选哪家银行 售后服务不忽略
  • 置业提示: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应该注意什么?
  • 新购房合同应该如何签——哪种付款方式更适合您
  • 买得起还要住得起 月收入5000元买什么房合适
  • 共有评论查看评论
    姓名:
    新闻大搜索
    ■最新更新
    ■推荐新闻
    网站地图 - 关于我们 - 合作伙伴 - 帮助中心 - 网站联盟 - 联系我们 - 沈阳人 - 沈阳信息港
     

    copyright © 2003-2004 SyFun.com Limited,All Rights Reserved
    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编号:辽ICP证B-2-4-20040092号
    版权所有 沈阳房产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