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氏兄弟没有任何法律关系。但据沈阳青年报报道,不久前,潘石屹从其私人账户中主动拿出1000万元作为理赔金,为坚石案善后。
而原告方拖延出庭时间的原因,据姚军表示,是出于举证方面的困难。“应该说两个项目的事实我们都已经掌握了,这是潘石屹无法否认的。但举证的困难在于我们无法查阅公司的账目。”姚军表示,由于看不到公司的原始账薄和凭证,原告无法准确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。“因此我们已经将知情权从最初的诉讼剥离出来,单独向沈阳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了诉讼,要求查阅红石公司的所有账薄,法院目前也接受了我们的请求。”
据一位知情者透露,不久前,SOHO中国公司曾在内部发布文件,声称红石公司已取消,一切与红石公司有关的文件规定等相应作废。原告方对此表示,“红石公司仍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公司,从未有取消一说。”
和解障碍
原被告双方各怀赔偿金额底线
能否实现庭外和解,问题的关键是赔偿的数额。几次谈判未果,显然,双方各自的赔偿数额底线仍有较大差距。
“潘石屹一开始曾提出给原告三方相当于原始投资20倍的回报,但我们认为这不是多少倍的问题,而是作为股东,我们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。”王晓滨说,“据我们的计算,潘石屹对红石公司利益的侵犯应该是十几亿的规模。但如果这么算的话,我们的诉讼费也将是一个天文数字。因此,最后和高院协商后,我们提出了1.005亿元的赔偿请求。”
有业内人士分析,超过1亿的赔偿请求可能只是个要价,原告将做出一定让步。“我们并不是漫天要价,只是要求遵循公平的原则。”原告之一的谢光学虽然没有说出和解的底线,但对于1亿多的索赔金额,他表示,“如果达成和解,最终的赔偿金额可能会与我们现在提出的金额有很大差距。”原告律师王晓滨也认为:“目前和解仍未达成,金额的问题仍然是个敏感问题。但是,真正谈的时候大家都会做出让步。”
但截至记者发稿,潘石屹仍未对记者对于此事的采访请求做出回应。
记者手记
房企管理应从“梁山模式”走向专业化
在“地产江湖”中,不仅开发商们在进行着明争暗斗,就连房地产企业内部也同样是暗潮汹涌,拿房地产界的“大哥大”冯仑的话来说,房地产企业内部管理上充斥着太多的“江湖习气”。“就像以前耍猴卖艺的,我先出来敲锣,然后张欣出来耍猴,我再出来拿帽子收钱。”潘石屹的这个著名比喻多少就有点“江湖”的味道。
沈阳的房地产企业多如牛毛、良莠不齐,其中大部分是民营企业。再次引用冯仑的说法,这些民营企业的组织、管理采用的是一种“梁山模式”。
首先,老板就是“老大”。作为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者,老板拥有绝对的决策权和经营权。大到如何拿地,小到工程施工,老板都要事无巨细地过问。似乎留给其他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的工作,就是如何迎合老板的喜好,执行老板的命令。
其次,内部分工不明确,人事、财务制度不透明。这是民营企业的通病和软肋。不敢授信于员工使得许多房地产企业内部分工混乱,权责不明。在创业初期,企业忽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准则,公司的经营状况不能透明,这也成为许多房地产企业上市的最大障碍。
不过,并非所有的民营企业都是如此。至少冯仑就多次公开推崇万科的管理模式,并强调房地产企业领导应该从“江湖大哥”转变为战略管理者。在沈阳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昆看来,万科是一间现代型治理结构的管理公司。在内部管理上,万科遵循开放而严谨的原则,做到规范化、专业化、透明化。而且一直注重培养职业经理人,敢于授权,有明确的考核制度,所有的人事工作都努力做到透明、规范。
周昆表示,一个企业要想长期发展,它的“根”在于企业文化。“管理归根结底是人的管理,而文化就是一群人如何相处、如何一起为目标努力的学问,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最高领导人拥有怎样的战略眼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