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烈士。
2004年6月8日,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开庭审理邓节生妻子诉傅中意人身损害赔偿案,但原告又突然撤诉。此前一次协商,邓节生的家属提出赔偿68万元,双方没有谈拢。
6月28日,邓节生的亲属与邵阳县建设局联合将傅中意与建民宾馆告上法庭,索赔30万元。
龙卫平说,傅中意应改变对警方的不信任态度,赶紧回邵阳协商解决问题,“事情没有结束,我们还在调查,既要追究打砸抢的人的责任,也会追究作伪证的人的责任,傅中意没有刑事责任,但还有民事责任,有一些赔偿问题需要协商。”
2004年6月30日清晨5点,傅中意提笔写道:公司所有资料都被破坏,邵阳第一楼泡汤了,我很痛心,我为这个项目融来8000万投资,投资方看到我的遭遇,对邵阳的投资环境产生怀疑,撤回了意向性协议。
我不怨死者家属,死了人,情绪激动可以理解。但我认为事态之所以恶化与警方不作为大有关联,在得到公正之前,我不会回邵阳。但我越来越不安,何时才能结束这种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