售收入中,有2000万元的利润空间。
记者几经周折,电话采访到了地产大鳄张宝全。话筒的另外一端,他的语气显得相当谨慎:“住宅楼的间距有许多条件限制,比如规划部门的具体楼高、层高、容积率等等,我们机动的部分很小。”
张宝全的态度显然代表了京城大多数开发商,但这本身又与记者得到的其他信息并不完全相符。这中间谁是谁非呢?
备两套方案钻监管缺失之空
到目前为止,规划审批是严格的,市规委的行为无可指摘,但一部分地产商并不是按照审批过的设计施工的,他们事先就准备好了两套方案,真正实施的方案与提交的方案相比,不是缩小了楼间距,就是增加额外的面积。而监管的缺失正是他们放胆的诱因。
一般来讲,开发商在固定的面积上建设更多的住宅楼,原则上是不会违背建筑规范对于楼间距规定的。因为所有的住宅建设图纸最终是要经过沈阳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的,而参与审批的人员都是注册建筑师。开发商获取额外利润的手段之一就是违反已经审定的规划,增加楼座,增加住宅密度。
实际情况是,个别开发商上报的方案和最终实施的方案并不吻合。他们事先就准备好了两套方案,一套是完全合乎规定,专门拿给规划委的官员们审查的;而另外一套则是与政策相违背的。最常见的情况是,大幅度缩小楼间距,以至于最终又挤进一个或两个楼。
“容积率是规划委很难掌控的。”房地产律师秦兵对此忧心忡忡。
他举例说,如果有一块1万平方米的土地,容积率为3.0,那么开发销售面积应该是3万平方米,但是如果实际销售面积达到33000平方米,容积率就达到了3.3,此时规划部门是很难弄清楚实际情况的。因为多出来的面积被分散在几乎是每一户中,这势必要将每一张产权证的面积相加,才能发现问题。“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。”秦兵认为。
基于上述原因,人们又很难责怪相关部门监管,因为其中确实存在相当大的难度。
他表示,开发商突破容积率的做法实际上已经犯法了,“他们犯的是规划法和房地产法,但是却可以没有法律责任。”变商住两用少交土地出让金
办公楼(包括写字楼)的楼间距要求相对比较小,地产商先按照写字楼的标准申报,等方案批下来之后,开发商再改变建筑的用途——写字楼改住宅。当然,他们还不敢明目张胆地从头变到尾,因此,他们一般遵循一条中间路线,将纯写字楼变成商住两用楼。
对于地产商来讲,商住两用楼实际上可以少交土地出让金(写字楼的土地出让金高于住宅楼的土地出让金),又可以比较方便地贷到商业贷款(写字楼的投资大,商业贷款门槛高,条件比较苛刻,比较难实现)。
这样一来,就变相地改成了住宅,而其楼间距远远达不到住宅的要求。“商住两用”密度大了,销售收入自然就多了,当然多的还有利润。
将住宅与办公用房合盖在一起,对于住户和公司办公都有影响。住户缺少了私密性、静谧性,多了办公人员进出的干扰;公司员工少了办公环境的严肃,多了家常氛围的侵扰。
建外SOHO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,商住两用的硬伤该如何回避?潘石屹抛出了家庭办公的概念,不知问题是否能迎刃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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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建筑面积另有两大招数
除了“梅花桩”以外,地产商们还有很多常规的增加面积的方法。在与业内人士的沟通中,记者了解到地产商增加面积的两大辅助法宝。
招数一:“地下拓展”
按照相关规定,建筑面积是从正负零开始算,也就是说从第一层开始算。对此,开发商经常采用的就是加高第一层的高度,这样一来半地上半地下的地下室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出租出售,其面积又可以不被计算其中。
招数二:“地上拓展”
按照日照的规律,顶层朝南的一侧加高不会影响其北面楼房的日照时间。在斜屋顶之下,增加一侧的楼高,也是一种比较常用的增加面积的手法。